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下列农作物种子应当加工、包装后销售:(一)有性繁殖作物的籽粒、果实,包括颖果、荚果、蒴果、核果等;(二)马铃薯微型脱毒种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除不能加工、包装的以外。如果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农作物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第二,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附有标签,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第三,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1、加工厂周围环境不得有污染源,农村自由房屋是可以,但是你的重新装修,你到网上下载GB14881,看一下具体要求。
2、用于销售的下列农产品必须包装:(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但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规定包装的农产品拆包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装。
3、根据《办法》第七条,以下农产品必须进行包装:一是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产品,但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二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对于符合规定包装的农产品,若拆包后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可以不再另行包装。
4、要做包装,可以从贸易公司开始,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写包装制品就可以了。
5、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但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规定包装的农产品拆包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装。其他的农产品没有硬性的规定,可以包装也可以直接销售。
1、粮食初加工:小麦、稻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和杂粮等,通过清理和包装等基础工序,转化为专用粉和成品粮等基础粮食产品。 林木产品初加工:伐倒的乔木和竹子经过简单加工,变为原木、原竹和锯材等产品。
2、农产品初加工包括:粮食初加工、林木产品初加工、园艺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叶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纤维植物初加工、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一)粮食初加工小麦初加工。
3、农产品初加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粮食初加工:包括小麦、稻米、玉米、薯类和食用豆类的加工。如小麦面粉、稻米、玉米粉、薯粉以及豆面粉等。 林木产品初加工:通过简单加工处理伐倒的乔木、竹子等,制成原木、原竹、锯材等。 园艺植物初加工:包括蔬菜、水果、花卉及观赏植物的加工。
4、农产品初加工涵盖了畜禽类动物的多个环节,包括肉类、蛋类、奶类、皮类、毛类和蜂产品等,以及饲料、牧草、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的初加工。